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洪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和有期徒刑八年,并分别处以罚金人民币200万元和100万元。
【法官说法】
坑农行为必须严惩
本案承办法官谢爱芳介绍,本案系不法分子向农户销售假冒胡萝卜品种“坂田七寸”商标种子的恶性案件,涉案金额达300多万元,涉及农户百余家,严重影响社会稳定...
2016.05.09 16:51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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决中认定的“退赔已收货款”应为“退赔违法所得”。
据此,厦门中院维持一审法院对东富公司和陈小春定罪、量刑及罚金的判决;改判东富公司应向龙祥公司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34万元;查封在案的六台假冒电梯依法予以没收,由查扣执行机关依法处理。
记者 安海涛 通讯员 谢爱芳...
2017.07.24 10:54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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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法院报记者 安海涛
人民法院报通讯员 谢爱芳
时间:2018年12月18日
地点: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
案由:商标权权属、侵权纠纷
案情:原告委托第三方申请注册商标,后发现该商标未经其同意转让给了被告全润公司,而后全润公司又将该商标转让给力士达公...
2018.12.27 13:46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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