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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,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,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。
开具发票后,如发生销售折让的,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“作废”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。
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...
2015.04.09 10:18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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零时前只能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,5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。5月1日之前已经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,在5月1日之后,发生销售折让、中止、退回、开具有误或补开发票等情形,符合税务总局2018年18号公告第九条规定条件的,可以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发票。5月1日之后登记为...
2018.05.01 08:25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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