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
-
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。今年3月,青海省检察院印发意见,创新工作方式,在三江源地区、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、环青海湖区域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。
普氏原羚,被誉为“奔跑在高原上的大熊猫”。针对315国道普氏原羚通道地段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...
2022.08.16 09:21:00
-
一履职;成立生态环境检察指挥中心,统一管理案件线索、指挥案件办理、调配办案资源、管控案件质效。
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在三江源地区、环青海湖区域、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试行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,探索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,通过“属地检察+巡回检察+专项治理”方式,解决河湖跨流...
2023.08.17 15:56:00
|